被賦予生命而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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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上回)
上一回我寫了,在每一個人之中都寄宿著讓一切調和的力量,而駕馭它的基本認知,就是『自覺自己是被賦予生命而活著的』。
但是只有那樣的說明,只能表現出人的實體的一部分,所以在這裡補充。
我平常都這樣告訴周圍的各位。
「請每天至少一次,問自己”我是什麼人?(Who am I?)”。」
為什麼要這樣告訴大家呢?因為關於自己生命的本質,不管從別人那裡受了多少講解,只要把別人的經驗當作別人的言語來認知,就無法抓住真正的實體。
那不論是誰都一樣。
自己的真實,只能從內在得知。(也可以說,只能透過自己的經驗)
而且,只有這樣不太親切,所以也傳達把別人的經驗昇華為自己經驗的方法。
那就是把別人說的話或寫的文章,當作自己的話說出來,或抄寫好幾次。
然後接下來很重要,請先把那件事忘掉。
為什麼忘掉比較好呢?是為了在心中放一段發酵的期間。
一週、半個月、一個月,或半年、一年,期間依內容而不同,但如果發酵了的言語(別人的經驗)是讓自己的生命活起來所需要的,那必定會有作為自己的靈光一閃、以自己的言語發光(在日語中,「發酵」與「發光」都讀作「hakkō」)的時候到來。
那有時是作為言語本身靈光一閃,有時是作為伴隨著自己經驗的察覺而實際感受。

請把那個事實放在心上,再閱讀接下來的話。
人本來是在生命的最深處擁有創造宇宙的大本意識的生命體。
在這個地球上,據說存在著三百萬種到一億一千一百萬種生物,但擁有直接連接創造並運行宇宙的生命之源的叡智與創造力的生物,只有人類。
不知是否知道這一點,從前的人稱人類為『萬物之靈長』,而實際上人類就是萬物之靈長。
但是至今人類的生活方式和樣子,還沒能充分表現出那本來的樣子。
但它的本質,是擁有在自己所在籍的行星上創造並顯現宇宙創造者的理念也就是大調和世界的使命的存在。
指這一點,宗教者們把人稱為佛子或神之子等等,但為什麼顯現那本質的人很少呢?是因為時機未到。
但是現在不同了。
想起那個事實的時候到來了。
不,是每個人都能想起那個事實的時候到來了。
(下回待續)




